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政策解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吗?

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02 09:37:14 点击数:34

编者按:住房问题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要的发展问题。为加快建立“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我市出台了《赣州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赣州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细则》等多个文件,明确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为便于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最新政策,我中心将以政策解答的形式,逐步解读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敬请关注。

 

问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吗?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是面向特定住房困难群体出售,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但两者有所不同。

一、房源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规定建设标准、配售对象、配售价格、回购方式及封闭管理,面向住房困难工薪收入群体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从管理来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购房家庭不得向第三人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后续确需退出的,由政府按规定回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通过办理完全产权有关手续,待补缴土地出让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将房屋性质转为普通商品房。

二、保障对象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工薪收入群体,即主要指在主城区范围内工作和生活,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的群体。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面向具有本地城镇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且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从范围来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受户籍限制,保障覆盖面扩大至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且在收入和资产方面的准入条件比经济适用住房更宽松。

三、房源供给

赣州市是全国首批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围城市之一,2024年全市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582套。后续将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原则,逐步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2012年起,全市不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没有新增的房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