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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5-13 09:09:30 点击数:34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整治效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针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我市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含涉密、应急、国企项目),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招标投标中应招未招、围标串标、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线索。征集重点如下:

1.应招未招问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应招不招、化整为零拆分,以保密工程、应急工程等名义规避公开招标等。

2.未批先招问题未批复先招标、不按批复文件实施招标。

3.应进未进问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

4.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招标人滥用EPC模式进行“萝卜招标”,或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搞“量身定制”、明招暗定。

5.串通投标问题先开工后招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泄露招标信息或向评标专家打招呼、或与意向投标人“里应外合”组织围标串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向有关人员行贿谋取中标。

6.弄虚作假投标问题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其他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评标专家问题徇私舞弊甚至收受贿赂违规评分,违规向其他专家说情打招呼等。

8.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问题代行行政监管职能,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的;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代收的投标保证金;吃拿卡要、违规操作;失密泄密等。

9.定标问题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等。

10.违规干预和插手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以各种方式,干涉、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等。

 举报邮箱:gzzbtb@163.com;举报电话:0797-8390959。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