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21号)和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建城镇〔2022〕36号)等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从2022年12月1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将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请各有关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项目招标计划安排。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