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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01 09:59:16 点击数:34

赣建办文〔2022〕1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纪委省监委的工作要求,我厅自去年9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完善出台了一批管理制度,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不同程度存在整治工作应付了事、排查线索浮于表面、处理问题避重就轻等问题,招投标市场乱象未得到有效治理,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深化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工程招投标领域乱象由来已久,整治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心态,认真查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好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招投标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严格惩处,全面落实综合惩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招投标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不能一罚了之,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按规定及时扣除信用分,并在企业市场准入、资质申请等方面进行限制。要持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达到公开曝光一批,震慑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着力压紧压实责任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前期专项整治组织不力、有案不查、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

强化联动,有效提升打击合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建立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互通等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五、长效常治,勠力规范市场秩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提高治理成效;要坚持长效常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提高监管水平;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勠力构建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