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主及相关单位: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65号)、《江西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赣建房字〔2015〕10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中心已委托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赣州银行,于2026年2月11日开始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中心城区(含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已交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发送2025年度房屋分户账资金情况(包括分户账资金总额,其中的交存本金、历年分摊费用、历年结息金额等)。
您近期可能会收到短信,如您未收到短信,有可能是房屋交易时,未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登记和留存通讯信息,或登记和留存信息发生变更,您可致电我中心住房资金服务科0797-8220569、8220319或8220162补全或变更相关通讯信息和查询分户账情况(春节假期期间可致电市民中心维修资金窗口0797-8220319);也可自行凭各自的维修资金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赣州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xxpt.gzszjj.com/)进行查询。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2日